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谢玲丽)春寒料峭时期,衡东法院综合审判庭办公室却是“热火朝天”。开年来,干警干劲十足,以最高效率、最佳效果的标准用心用情处理好每一个案件。
涉企买卖合同案——防止“程序空转”,促进“案结事了”
2024年5月,某A贸易公司与某B贸易公司签订购销合同,由A公司向B公司供应建筑材料。项目结束后,双方就货款进行结算,B公司欠付A公司货款41万余元,C公司作为担保人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结算后,B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便不再支付。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,无奈将B公司与C公司诉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肖彬发现,该案B公司通过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均未果,下一步将“公告送达”“缺席审理”“缺席判决”。若就案办案、机械司法走诉讼程序,不仅会造成诉讼拖延,还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。肖法官积极与C公司沟通,经过释法明理,最终通过C公司与B公司取得联系。在多番耐心调解下,三方就还款期限、还款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。至此,该案圆满解决。
道交事故案——暖心调解促和谐
2024年10月,老单与小胡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发生碰撞,致二人受伤,两车受损,经交警队认定小胡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,老单遂将小胡诉至法院。
肖法官查阅案卷后发现,本案案件事实清楚,标的额不大,双方对责任划分亦无异议,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到,原、被告双方系亲戚,素有旧怨,被告表示需经一审、二审,甚至是再审后,才愿意依法院生效判决承担赔偿责任。“冤家宜解不宜结”,一味地一判了之,或许能解决这个案子的“法结”,却解不了当事人的“心结”。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的原则,肖法官充分调动相关资源,邀请双方家属、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数次调解工作下,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达成调解,握手言和。
跨省中介合同案——云端解纷护民生
2024年4月,童某与康某签订居间合同,约定由康某促成童某承包浙江某食堂项目的合同签署,合同签署完成支付全部报酬金28万元,童某实际支付17万元。因各种原因未能达成,康某退回大部分款项,余下4万元童某反复催告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童某申请财产保全,要求冻结康某及担保人张某、浙江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。肖法官及时联系被告康某、张某及浙江某公司,三被告表示因食堂承包问题与童某闹了些许不愉快,不愿意支付,且三人分别在浙江、江西,路途遥远不便参加庭审。面对跨省诉讼难题,一方面,肖法官向当事人积极推介“云上法庭”,另一方面,向三被告详尽阐述了采取保全措施,以及判决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。开庭当日,肖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,引导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,各被告当庭自愿退还余下居间费,原告撤诉。
依法判决易,化解矛盾难。从关心案件结没结,到关心纠纷解没解,数百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的背后是每个法官坚持司法为民、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缩影,更是衡东法院践行“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”理念的生动诠释。接下来,衡东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职,主动作为,将助推实质解纷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责编:王汝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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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